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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势

高技能人才入户佛山 配偶子女可随迁(2)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南方日报  点击:

    提供虚假材料5年内不能入户

    和积分入户不同,高技能人才入户佛山城镇不受指标限制,且办理程序快捷。

    高技能人才入户,可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保部门或行政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

    经核准入户的高技能人才可将户口申请迁入本市自有合法产权房屋、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用人单位集体户、镇(街道)村(居)或社区集体户、政府制定的专户,或亲戚朋友家庭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迁。

    各区在办理高技能人才入户手续时,不得再另外附加任何限制条件。另外,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取消入户资格,5年内不再受理。

    今年广东省下达佛山2012高技能人才纳入入户对象74000人的任务指标,经分配,禅城区11000人;南海区20000人;顺德区29000人;高明区6000人;三水区8000人。

    吕长锋解释,这并不意味着佛山必须今年内完成此指标,而是将74000人作为入户对象,至于入户,尊重入户对象的意愿。

    【链接】入户条件

    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直接入户就业地城镇:1.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3.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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