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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势

禅城区建设高层次人才的办法(4)

来源: 本站  作者: 禅城区人社局  点击:

五、引进程序和管理措施

(一)成立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区经济促进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确定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经过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后报区政府审批。经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科技领军人物评审并入选的人才来禅创新创业,以及两院院士和相当等级的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经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简化评审手续,直接报区政府审批确认。

(三)邀请国际国内相关专业的科技、产业、金融、政策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来禅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所采用的人才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参照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有关规定。

(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通过禅城区政府网、禅城区人力资源网及有关新闻媒体向国内外公布。

(五)应聘者须在禅城区人力资源网(www.fsccrc.cn)上报名并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采取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方式,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特事特办,加快进度。

(七)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引进人才信息库,对所引进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动态评估,择优支持创新创业绩效显著的人才,淘汰落后。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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