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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势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10)

来源: 本站  作者: 新媒体产业园  点击:
 
  64.改善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切实落实已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成功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负责)
 
        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集聚发展
 
  (二十五)统筹安排产业集群发展用地。
 
  65.规划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地方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国土资源部负责)
  66.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要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积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7.对创办三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改善小型微型企业集聚发展环境。
 
  68.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建设和专业市场发展,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9.以培育农村二、三产业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农业部牵头)
 
  70.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1.支持能源供应、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节能管理和“三废”集中治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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